各二级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云南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云经管院〔2017〕87号)相关内容,结业生可以在结业后两年内申请补修,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换发毕业证书,同时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位证书。为做好本学期的结业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1届、2022届结业学生
二、结业换证流程
(一)考试申请
学生本人于2023年4月14日(上午8:30)- 2023年4月18日(中午12:00)在钉钉系统“OA审批”中搜索并填写“学生结业换证重修申请”,流程经审批通过后,由学生自行打印钉钉审批流程纸质版。
(二)考试安排与通知
教学工作部根据结业学生的申请,下发结业换证重修考试名单与课程汇总表,各教学单位根据名单进行重修及考试安排工作,由学生所属学院负责通知学生参加各教学单位组织的考试。学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经审批通过的“学生结业换证重修申请”钉钉流程纸质版,否则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三)学历学位证书发放
结业生经重修考试合格,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换发毕业证书,同时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中毕业时间、学位授予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
毕业证、学位证领取时间以学校通知时间为准,领取证书时需交回毕业生离校程序单或结业证书。
三、其他事项
(一)结业生逾期不参加重修考试或两年内重修考试后仍未达到毕业要求者,作永久结业处理。
(二)结业生如在校就读时未参加过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的,需提前自行到云南省现代远程教育社会服务体系数字化连锁中心进行图像信息采集,并于返校申请结业换证重修考试时将纸版照片交至综合楼1007办公室教学工作部学籍科。
提示:其他事项请联系各自学院。
教学工作部
2023年4月12日